11月14日上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议。全面解读国家资助政策调整情况,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工办主任,资助专干,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从 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3700元、4900元三档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 3700元。
会议指出,各学院要全面学习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变化和调整的主要内容,要广泛宣传资助政策,要严格规范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要严格遵循资助评审程序。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要按新调整的资助标准足额发放到位;在评定审核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资助项目工作中,要把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资助育人与推进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诚信 感恩 励志”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切实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水平。
撰稿:仝亮 审核:陈锦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