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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评高校培训的通知》(教评中心函【2023】58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23年5月10日(周三)上午8:50-12:00,下午14:30-18:00在校本部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原教务处资料室)设立分会场,请各学院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按时参会。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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