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受省文明办委托,由兰州市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单位复查组来我校开展复查工作。复查组由市文明办副调研员马晓星任组长,市文明办督查处处长苏承华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志愿者服务工作处副处长韩俊为组员。复查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重点是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等13项内容,突出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内容,即“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队伍)、“一桌”(文明餐桌)、“一牌”(“遵德守礼”提示牌)、“一传播”(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兴福陪同复查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作了专题汇报。汇报从深化创建内涵,狠抓精神文明再创建工作、紧扣创建主题,狠抓文明单位“五个一”创建活动、突出时代特色,狠抓和谐校园建设三个方面对我校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总结。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重在建设、同创共享”的创建思路,建立了“党委决策、各方实施、一委三线、院系为主、八个系统、两支队伍”的精神文明创建运行机制。在省、市、区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全校师生员工不懈努力,学校于2008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同时还是首批省、市、区三级“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示范点”, 甘肃省关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典型单位。近年来,学校以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创新创建载体、深化创建内涵、紧扣创建主题、突出时代特色,深入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再创建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